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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類科學生至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而停止實習原則及應變機制
來文機關:教育部 來文字號:臺教高通字第1100012400號 發文日期:2021-01-27 主旨:有關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學生至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之停 止實習原則及應變機制,請學校確實配合辦理,以維護師生之身心健康及相關 權益,請查照。 說明:一、本部109年2月10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016538號函暨同年12月3日臺教高 通字第1090169145A號函諒達。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供學校及醫院依循,明定實習課程 之課程調整原則及停止實習原則: 實習環境及狀況將各學科系實習課程予以調整(包括門診、急診、一般 病房、隔離病房、其他實習場所等)。 暫停至發生群聚感染單位實習;實習學生或實習指導老師發生流行疫病 相關特定症狀,或醫院和學校皆無法提供學生足夠防護設備,則立即停 止實習。 109年12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69145A號函檢送「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供學校參考適用,各醫 事類科除以實體臨床授課方式為主,但各該類科實習課程得以一定比率內 採虛擬(線上、視訊、直播等)或其他(模擬教室、業師或臨床教師到校 )等方式,替代實體臨床授課;本部亦另以同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69145 號函送轉考選部納入參採,俾利該部於旨揭疫情結束前據以辦理受理考生 報名及應考資格認定,以確保學生就學及應考權益。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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