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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機關:教育部
來文字號:臺教高(五)字第1090016538號
發文日期:2020-02-10
附件: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1份。
主旨:檢送「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1份,請查照。
說明: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建請各校設有醫、牙、護理、藥學、醫事檢驗及復健等科、系(所)者,參酌旨揭原則辦理,以預防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維護師生之身心健康及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