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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文(三)字第1090106721號
發 文 日 期︰2020-07-29
主 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各大專校院審慎評估學生出國研習交流活動規劃,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課堂群聚感染風險,本部前於109年3月13日業以臺教文(三)字
第1090038993號函,通知各大專校院,應審慎評估各國疫情及搭機感染風險,減少或暫
緩各類師生出國研習交流活動。
二、近日國內疫情穩定,各國陸續解除國境封鎖政策,並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但根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旅遊警示發布資料顯示,仍將世界各國列為第三級警告,
部分國家疫情仍極為嚴峻,為維護我國學生健康安全,請各校應確實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相關規範,審慎評估各國當地疫情及搭機染疫等風險,規劃學生出國研習交流活動,
應遵照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校應主動聯繫並確實掌握包括海外研修、實習、見習、參訪等各類學生就學及居住
情形。倘確因緊急特殊需求須返國者,各校應確實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落實包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等各項
措施。
(二)各校應依據衛生福利部及外交部即時發布國際疫情分級警示,謹慎評估各國疫情。入出
國搭機染疫風險及返國入境後須進行居家檢疫之防疫能量。
(三)各校請審慎評估各國當地疫情,進行學生出國研習交流活動規劃,應研擬相關應變措施,
以確保學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