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文(二)字第1110022828號
發 文 日 期:2022-03-09
主旨:
各級學校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
資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大陸委員會111年3月2日陸文字第1110200017號函辦理;本部108年
11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170937號函及109年12月24日臺教文(二)字
第1090182963號函諒達。
二、各級學校應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https:// 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確實填報以學校名
義與中國大陸機關(構)辦理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實體與視訊活動)。
三、系統填報請詳旨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
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