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227號
發 文 日 期:2022-08-03
主旨:
函轉外交部為因應國人赴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工作落入詐騙陷阱並遭限制
人身自由事宣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11年7月29日外亞太六字第1111302740號函辦理。
二、檢送外交部製作之警語標示海報2件(電子檔),請於適當空間張貼上揭警語
標示海報,並請於班級社群平臺群組中加強宣導相關新聞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