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獎勵受理時間:
第一次:每年5月31日止(受理著作發表期程一月至四月)
2. 申請案須為正式刊登之期刊、論文,並隨附相關審查文件,各項填報資料請清楚標註檢附文件中,以利審查。
3. 各項獎勵細則,詳閱本校【教師學術著作發表獎勵辦法】←(敬請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