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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防疫規範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因應新冠肺炎之校外實習防疫規範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進行校外實習課程時,請各科遵守以下相關防疫規範:

一、實習前防疫措施:

  1.依所簽訂之實習合約,需通知合作實習機構完備防疫措施,並應與實習單位保持有效率且持續之聯繫。

 2.應於實習前建立實習學生檔案,包括實習學生名字、地點、日期、出缺席狀況等,以備必要時之查詢

   及管理。

 3.提供實習學生相關防疫注意事項資訊,實施核心教材行前教育,並於第一天加強相關防疫知識。

 4.應調查掌握實習學生出國情形,宣導實習前若有出國(依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之

   國家)返台後 14 天內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並配合政策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5.應宣導並請實習學生務必瞭解實習機構各項防疫規定及措施。

 6.需進行防疫自我檢核,並對實習學生宣導檢核結果,請學生保護自身健康與安全,檢核表如附件(依實習場

   域類型,如有於自我檢核項目勾選任一項否者,建議取消或暫緩進行)

       *實習前防疫自我檢核表

二、實習中防疫措施:

 1.對於出國(依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之國家)返台的學生,需要求配合政策自主健康管

   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14天後,始可至機構進行校外實習,至於實習結束時間是否延長,請科上協助實習

   生與機構進行協商,作法如下:

   (1)檢具向機構請假,並不得計為實習成績扣分參考,實習結束時間依照合約原訂日期。

   (2)由科上發文機構,載明「學生因自主管理14天導致變更合約起迄時間,因而延後實習結束時間」;此作法

      須同時向保險公司辦理延長實習意外險期間。

 2.須要求實習輔導教師及班級導師下列事宜:

   (1)應確實掌握實習學生之實習單位、實習目標、防範措施、防疫物資配備、學生自主健康管理身心狀況、

      學生個人及實習機構防疫情形並作好後續追蹤輔導,隨時注意疫情相關訊息,可逕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

      網或衛生福利部疫病管制置首頁查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宣導素材。

   (2)實習輔導教師除實地訪視及輔導學生外,班級導師及實習輔導教師亦應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以 Line

      、Skype、電話、 E-mail、網頁公告等通訊方式,關懷與提醒實習學生密切注意疫情資訊,並遵實習紀

       律、自主健康管理及身體情況通報等規定。

 3.加強宣導學生於實習期間,每日需接受體溫測量,且注意自身健康於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記得帶口罩並

   洗手。

 4.對於因過於恐慌不安,不能參與實習學生,應請心理諮商輔導,若仍無法實習時,得提出事假申請,經評估

   後准予請假。

 5.接獲實習學生如近期有感冒、發燒、乾咳、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時,請告知實習單位及實習指導教師協助處

   理,有依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之國家旅遊史或接觸史,或與確診個案有接觸史,

   請依校內疫情處置及通報作業流程處理。

 6.隨時注意疫情發展,衡酌學生實習安全與學習效果,配合國家防疫通報及管制等作業彈性調整實習課程,

   依實習規定落實機構之安全性評估,防疫期間如有學生因疫情關係延誤實習,各科可進行其「替代方案及配

   套措施」,其實習內容及實習時數,由科及實習機構從寬認定,酌情調整課程之學習內涵及學習時數。

 7.實習場域為「醫院」者,相關防護說明如下:

  (1)實習學生需密切注意疫情資訊,並遵守實習紀律、自主健康管理及身體情況通報等規定;學生應遵從實

     習指導老師之教誨,各項醫療照護程序應完全按照標準作業程序。

  (2)學生實習期間所需之防疫感控物資配備,比照同單位之臨床醫護人員,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

     個人適當防護具分級表辦理。

  (3)實習醫院發生院內群聚感染時,而致暫時停止教學活動時,則實習學生應暫停至發生群聚感染單位實習;

 

     實習學生或實習指導老師發生流行疫病相關特定症狀,或醫院和學校雙方皆無法提供學生足夠的防護設

 

     備,則立即停止實習。

三、實習後防疫措施:

  學生實習後如有身體狀況異常且需通報,則依本校疫情處置與通報作業流程進行通報處理。

 

《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

 *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 

 *各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18類科-110.06】

《教育部函文》

 *教育部1091203函文

   檢送「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詳如說明。

 *教育部1100521函文

   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大專校院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

 *教育部1100604函文

   檢送修正「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

 *教育部1100622函文

   函轉衛生福利部通知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實習學生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一案。

  -衛生福利部函文

 *教育部1100622函文

   檢送修正「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

 *教育部1100701函文

   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本部重申大專校院應提供醫事類科學生至實習場所之實習彈性,以維學生安全及應國家

   考試權益。

  *教育部1100706函文

   函轉衛生福利部通知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實習學生於實習前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事宜一案。

  -衛生福利部函文

相關連結

勞動部職業安全署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https://cpd.moe.gov.tw/)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性肺炎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  

(https://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Index/NlUwZUNvckRWQ09CbDJkRVFjaExjUT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