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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公告】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受理『113年度改進教學、編撰教材、製作教具』競賽案件,如說明,請詳閱~

各位師長您好:

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三)前,研發處大宗受理各類競賽案,項目及相關作業時間,請參見如下列說明事項:

 

※申請方式及作業時間注意事項※

1.本年度改進教學、編撰教材、製作教具各類競賽條件,詳細競賽條件,請點選『教師改進教學獎勵辦法』參閱。

2. 申請表、智慧財產聲明書,請逕自下列網址下載使用(申請任一類者,皆須填寫智慧財產聲明書)

3.符合條件者,請填妥申請表及備齊審查資料,於7月31日(三)前逕送科辦,由科統一於8月7日(三)前彙整,經單位主任核章後,併同申請一覽表送本處提出申請。

4.各科如配合本處受理期程,另定單位收件時間,得依科內規定辦理。

5.競賽重點規範事項,如下表,請師長踴躍提出申請~謝謝。

序號

獎勵類別/內容

受理案件

期程

申請案件繳交注意事項

1

編撰教材

教學所用之材料與教授上所傳達之內容,含教科書、工具書、譯作、講義、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平面教材。

111-112學年度

(已於去年度112年獲獎之案件請勿再提出)

1.請於7月31日前填妥備齊以下文件,向所屬學科(中心)提申請:

(1)獎勵申請表、創作說明書(含作品)

(2)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

2.申請作品以前一學年度(含)當學期完成之作品為限。

3.申請:

(1)個人製作為原則:以申請兩類(2案)為限

(2)數人共同完成之作品,以一類(1案)為限由第一作者為代表,提出申請;其他合著教師簽名副署,合意申請。

4.請勿將112年參賽且未獲獎之作品重複提送。

5.實習手冊且勿提送參賽。

2

製作教具

實施教學活動及提升教學效果之工具,含影音教學媒體、電腦輔助教材(含網路教學教材等)、海報(掛圖)、立體模型等。

如為影音檔呈現(至少20分鐘),請將有含檔案的雲端分享網址,mail至本處信箱,並來電告知本處。

mail信箱:

1.rnd@mail.hsc.edu.tw

2.penny1533@hsc.edu.tw

111-112學年度

(已於去年度112年獲獎之案件請勿再提出)

3

改進教學

對於課程、教學、教法等方面有創見,使學生學習成效提升,含發展基礎課程教材、發展基礎課程評量工具、建置基礎課程題庫、彙編專業基本英文辭彙、舉辦專業基礎學科及專業英文檢定考試、專業基礎課程輔導與其他提升學科發展之教材教法精進等。

111-112學年度

(已於去年度112年獲獎之案件請勿再提出)

 

申請案件如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本處佩璇(#164)、志婷(#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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